1、当个人由于第三人
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
工伤,第三人不支付
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时,个人或其
近亲属可以持
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
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 2、职工所在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
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的,职工被认定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被依法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3)依法经仲裁、
诉讼后仍不能获得
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偿。 以上就是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的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