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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能抵扣契税
个人所得税能抵扣契税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2-22 06:47:50
已帮助366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个人所得税能抵扣契税一般是怎么规定的呢
契税
不能抵
个人所得税
,以前有过这个个人所得税能抵扣契税政策,但是现在已经取消了。 契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一般按合同中标明的房屋价款的1.5/100税率征税(房交会契税优惠除外),契税是国家收的。这没有什么疑问,无论是
商品房
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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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能抵扣契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税费包括哪些
工资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另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即:(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即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津贴和补贴。(1)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2)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只允许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超过部分也是要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地不一,总体上来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所得税能抵房贷吗
个人所得税不可以抵房贷,仅仅只是房屋贷款利息作为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扣除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21〕41号)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财政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上缴财政局的支出在帐务上怎么处理最妥?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在所得税前扣除,那么这部分费用按照规定可以作为成本或财务费用,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已经交过所得税,是财政局以政府管理者的身份从所有公司那里收取的费用,财政局属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上交财政局的属于行政性收费,那么属于往来资金,而股东从公司只能收取红利股息,而股息红利是税后所得,未来财政局还应当向公司返还,会在公司和财政局之间形成借贷关系。如公司上交的既不是股息红利,该部分资金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也不是行政管理性收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进项税未及时抵扣,是否能计入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提供的担保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可比照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反之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咨询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首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毛希丁
问题:你好请问,在澳门赌场赢了钱,怎么交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在本金和赢的线里面扣除
你不是被套路了,你是被骗了。
李德成
问题:你好,我从之前的厂里辞职了,他扣了我两个月五险,说五百多一个月,可是我在个人所得税上查才扣了三百多。是公司骗了我吗?还是那个环节出问题了。
应该是单位扣错了哦,个人承担不了500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 我们天天加班工资在2000以上,加班费都有一千多,一个月都不休息的。请问这种情况加班工资在所得税范围内吗?加班费也属于扣税的范围吗,劳动法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加班费属工资收入,应该扣税,并入当月的工薪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支付宝商户二维码收款大约20万出头了,另外还在一家公司上班有收入在8万左右,这个每年的个人所得税怎么扣,是否这两项都要交税
对于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要求,但不是重复申报,好比企业所得税的年报(年度汇算清缴),目的是对一个会计年度的涉税核算进行自查自纠,在每个月都足额申报缴纳的情况下,这个“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再次申报,申报金额为零,申报过程中有已缴税额的扣减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这个规定,本来即是向税务机关做一个“汇总”,让税务机关知道你现已准时按月交纳了个税。当然,年入12万自己申报也具备查遗补漏的效果,假定你少缴了,那你就要补缴;假如你多缴了,那你也能够退税、抵税。这样,不仅减少了交税人逃税的危险,也避免了交税人多缴税的丢失。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发放员工工资中漏扣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办
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管理费用包括: 1、公司经费 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会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 2、劳动保险费 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3、董事会会费 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4、其它费用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 因此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代扣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给个人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手续费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成绩优异的办税员(财务人员)。”由于上述规定中没有对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指定用途,故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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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7-06 07:20:02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为您做针对性的解答
问题:我想请问下,怎么查询房屋官网赔偿价格?
彭云晶律师
2024-07-04 17:14:36
你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给你具体分析一下,还有就是征拆方有什么相关的文件下发?
问题:全款买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了?
广东六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7-03 07:56:25
一般情形下开发商不会轻易退款,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前期不收费,成功后再收费。
问题:购买新房定金交了可以退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6-30 11:59:53
可以过户的,具体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打电话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
问题:子女未成年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史成涛律师
2024-06-28 20:10:25
你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问题:有房产方面的律师吗?
彭云晶律师
2024-06-24 10:28:44
你好,请具体情况说一下为您解答
问题:我买的房子房东在北京给房东转账2万定金在转账的时候标明了哪个房子的定金了但是没有签合同这种情况房东不卖了我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双倍定金吗?
张月梅律师
2024-06-21 14:37:26
你好,具体咨询的问题可以陈述一下
问题:我离异房子给前夫房贷他不还了我是主贷人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张月梅律师
2024-06-21 14:28:14
你好,具体咨询的问题可以陈述一下
问题:翻盖新房,后面邻居不签字,怎么提出行政诉讼?
于雅平律师
2024-06-20 20:59:27
你好,如需要问题详细的处理方案,可佳361279102去获取,避免等待!
问题:房子租给中介,中介跑路,是否有权收回房子?
彭云晶律师
2024-06-20 22:25:26
你好,请具体情况说一下为您解答
问题:我的房产证是国有,要办土地使用证,但是找不地宗档案怎么办?
史成涛律师
2024-06-28 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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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云晶律师
2024-07-04 17: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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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云晶律师
2024-06-24 10: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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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梅律师
2024-06-21 14: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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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云晶律师
2024-06-20 22: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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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的房产证是国有,要办土地使用证,但是找不地宗档案怎么办?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7-06 0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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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想请问下,怎么查询房屋官网赔偿价格?
广东六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7-03 07:56:25
一般情形下开发商不会轻易退款,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前期不收费,成功后再收费。
问题:购买新房定金交了可以退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6-30 11:59:53
可以过户的,具体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打电话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
问题:子女未成年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张月梅律师
2024-06-21 14:28:14
你好,具体咨询的问题可以陈述一下
问题:翻盖新房,后面邻居不签字,怎么提出行政诉讼?
于雅平律师
2024-06-20 20: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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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房子租给中介,中介跑路,是否有权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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