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要想成为监护人的,首先自己肯定是要具有监护的能力,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成为监护人的条件,那么才有可能担任被监护人的监护人。而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为其父母,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则为其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