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规定,
当事人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 (1)必须是不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
向法院起诉,未经
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2)
起诉人必须是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直接委托
代理人起诉,其他未经委托无权起诉。 (3)起诉的时间,必须是劳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否则不予受理。 (4)起诉必须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一般应向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
民法院起诉。 (5)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