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赢了网法律顾问,希望能为您排忧解惑。您所描述的问题涉及
抚养权问题。关于该问题的法律解释,您可以参考《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
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扶养费的权利。“《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如果子女已经满18周岁,但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父母仍需承担相应的
抚养义务。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