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
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即可: (1)申请人的
身份证及
复印件; (2)出租房屋的
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草拟的
房屋租赁合同(
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单位租赁私房的,
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
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