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具体安排为:“中秋节:9月27日放假,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其中,9月27日(星期日)为中秋节
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按照《北京市
工资支付规定》(2003年北京市政府142令)第14条和第44条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用人单位在9月27日、10月1日、2日和3日期间安排
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
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