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解答:许多
卖房方是以
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
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
抵押登记。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
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
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
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
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