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夫妻离婚时,夫妻共有的房产法律鼓励双方自由协商。协商出来的结果写在离婚协议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提醒大家的事,如果协商的结果是房屋归一方,得房者给予另一方补偿的话,如果房子有房贷,要在离婚协议书中写上剩余房贷由谁负责清偿,由谁向谁补偿多少数额的房屋折价款。为了避免以后产生新的纠纷,最好写上补偿款的支付方式,比如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以及具体的支付时间。从接受补偿款一方的风险考虑,一次性支付的风险要小于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