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的问题,律师最快9秒应答
立即咨询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非法经营刑事辩护
非法经营刑事辩护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3-05 04:39:13
已帮助2922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非法经营刑事辩护
周乃文
问题:我家在一个比较偏远的山区,这个村里没有 集体提供的天然气,都是成罐的液化气,但是最近这几年液化气的价钱疯长,而且还特别少,想问一下液化气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液化石油气必须按照相应条件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燃气管理部门的经营许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液化气非法经营罪量刑为,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均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王嘉
问题:我前两天去听了一个有关故意杀人的案子,在那里律师上交了 故意杀人罪辩护词,所以我很想知道故意杀人罪辩护词怎么写呢?
关于黄XX故意杀人一案故意杀人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胜开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黄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上诉人黄XX的二审辩护人。经过对案件材料的仔细查阅和认真分析研究,辩护人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南市刑一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关于上诉人黄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持不同看法,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且量刑过重。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予以采纳: -一、上诉人的犯罪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应当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定罪量刑。 1、上诉人没有杀人的动机和目的,没有杀人的故意。 根据《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因此,查清上诉人是否存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上诉人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即究竟是杀人的故意还是伤害的故意?这将是对本案作出正确定性和公正判决的重要依据。而要查清上述问题,必须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情节进行全面的、具体的、客观的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认定,只有这样,才能对上诉人正确地定罪量刑。为此,辩护人认为,本案应结合案发前上诉人与被害人的关系到案件发生的起因、案件发生过程、上诉人的心理反应、被害人受上诉人伤害的损伤程度和被害人的死因(即死因不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判断,以确定上诉人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对上诉人正确地予以定罪量刑。 -首先,上诉人黄XX与被害人李XX在案发前是一般的朋友关系,二人之间并不存在激烈的矛盾,更无仇恨(这在一审审理中已经查明)。 -其次,上诉人与被害人在一起吸食毒品后,因毒资问题发生争吵,即被害人向上诉人索要300元毒资,上诉人当时没钱支付,表示改天再给,并称更何况被害人也还欠有上诉人一些钱,但被害人坚决不同意而发生争执。上诉人一时气不过,且由于“吸了毒后比较冲动,就拿起放在床底的铁锤敲了他(即被害人)一下”,这是案件发生的起因。但此时,并不能认定上诉人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和目的,也不能认定有杀害被害人的故意,应当只是上诉人出于气愤,在毒品的刺激下,要教训一下被害人而已,即只是存在伤害被害人的故意。因为,作为本案作案工具的铁锤,并不是上诉人为了杀害被害人而准备的,而是为了追回被传销头目王XX骗去的十几万元钱,准备和王XX打架用的,但后来因架没有打成,上诉人就把铁锤放到了床底下,上诉人根本就没有杀害被害人的预谋,这在一审审理中已经查明。结合一审法院已审理查明的上诉人与被害人在案发前并不存在激烈的矛盾,更无仇恨的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当时上诉人应当是没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和目的的,上诉人怎会为了免付300元毒资而临时起意杀害被害人?上诉人在毒品刺激下因争吵而用并非事前准备好的铁锤敲被害人并致其死亡(死亡原因未能确定,还可能是另有它因),应该是偶然的而并非事前有预谋的伤害行为。同时,也很难理解在双方相互打斗过程中,一个吸食了毒品,并受毒品强烈刺激,导致精神状态严重恍惚而又异常兴奋的人,会在瞬间内发生从一般伤害意念到杀人故意的重大转变。因此,上诉人对被害人的侵害应当并不是出于杀人的故意。 -再次,就案件发生的过程来看,根据被告人的供述,“李XX被打中后,就拿起旁边的烟灰缸向我砸过来,击中我的头部后掉在地上碎了,我看到他反抗,担心他打我”,“就拿起铁锤朝他的喉咙上横敲了一下,然后就连续对着他的头顶敲了两下”,“又往他胸部敲了两下”,但不能就此认定上诉人具有杀人的故意。辩护人认为,这应是上诉人在毒品的刺激作用下导致行为难以自控而持续进行的伤害行为,其并没有刻意追求具体的击打部位,而是打对哪算哪,这敲打行为是随意的而不是刻意的,其目的无非只是为了达到治服对方,使上诉人自己免受打击而已,或许更符合一个人在吸食毒品后导致精神恍惚而又兴奋的状态下的心理反应。 -最后,从被害人受上诉人伤害的损伤程度和被害人的死因(即死因不明)来看,上诉人也不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根据案件材料中,XX医科大学《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的第2点分析意见,即“无名氏(亦即被害人)颅脑的机械性损伤严重程度可以认定为属于非绝对致命性损伤”,“建议有关各方综合案件中的所有材料分析后再对被害人的死亡原因以及死亡经过做出最后判断”;以及XX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的第3点分析意见,即“表明死者生前头部曾受伤,但就其损伤不足以说明死者的死因……躯干部分除了分尸形成的损伤外未能发现其他明显的暴力损伤”。这两个结论表明,被害人受上诉人伤害的损伤并不存在致命性的情形,被害人的死亡可能另有它因,但不得而知。这种情况不应是出于故意杀人主观心态而实施犯罪行为所应出现的结果。即恰恰说明了上诉人不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而是在被害人存在其他致死原因的情况下,由于上诉人的伤害行为而加速其死亡而已。因为,如果上诉人当时是出于杀人的主观故意的话,那么对被害人的侵害下手必然猛、重、狠,且不会在被害人倒地后仅敲其胸部而已,被害人在上诉人持铁锤击打之下也决不会只出现“属于非绝对致命性损伤”、“躯干部分除了分尸形成的损伤外未能发现其他明显的暴力损伤”及说明不了被害人死因的情况。试问,如果上诉人是出于故意杀人主观心理而手持铁锤实施杀人行为,被害人所受的损伤能没有致命性的吗?能说明不了死者的死因吗?这正说明了上诉人的加害行为应当只是出于一种带有随意性的伤害故意。-因此,辩护人认为,上诉人没有杀人的动机和目的,没有杀人的故意。 2、一审判决对上诉人犯罪性质的认定缺乏充分依据,尚可置疑。一审判决对事实的认定,有意淡化本案发生的起因和发生过程,对一些关键情节,对被害人死因不明的事实避而不谈,有失客观公允,导致在认定上诉人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上出现偏差。第一,如前所述,上诉人没有杀人的动机和目的。然而,一审判决在缺乏足够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便认定上诉人因支付毒资问题而“临时起意实施杀人的行为,不影响其杀人动机和目的的形成”,显然依据不足。 一审判决在查明事实部分叙述:上诉人黄XX约被害人李XX一起吸食毒品后,“两人因支付毒资问题发生争吵,黄XX遂持铁锤敲打李XX头部和胸腹部,致使李XX死亡”。在理由部分,一审判决描述:“经查,被告人黄XX明知用铁锤敲打他人头部会造成死亡的后果,且多次供述其作案时被害人李XX反击,其很气愤,干脆把李XX杀死。”于是认定上诉人“目的明显,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从而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所谓查明的上述事实,实际上有意淡化了本案发生的起因和发生过程,对一些关键情节,对被害人的死因(即死因不明)避而不谈,“干脆把李XX杀死”的描述更是上诉人从未供述过的。这样,无疑加重了上诉人的主观恶性,也使得在认定上诉人主观犯意上出现偏差,这对上诉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是有失客观公允的。在辩护人看来,这样对事实的认定,即只因为存在双方因支付毒资问题发生争执和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便认定上诉人有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未免牵强附会、主观臆断,是有失慎重的。统观全部案卷材料,始终缺乏有力的证据证明上诉人具有杀人的故意,我们绝不能仅凭上诉人与被害人因毒资问题发生争执,以及被害人死亡的事实就轻易认定上诉人具有杀人的动机和目的。 -第二,公诉人提供的XX医科大学《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和XX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等证据已经证实,被害人受上诉人侵害,不存在致命性损伤,而是死因不明。这说明了上诉人不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因此,一审判决无视被害人受上诉人伤害的损伤程度和被害人死因不明的事实,仅凭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便认定上诉人具有杀人的故意及存在杀人的客观行为,缺乏充分依据,没有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在这样的情况下将本案定性为故意杀人罪,是不科学的,是违背法理的,对上诉人而言也是不公平的。如此定性,有失慎重,实可置疑,难以使之成为铁案。 -综上,根据本案客观事实,辩护人认为,上诉人不具有杀人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并且只有明显的伤害被害人的行为,而无明显的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因此,上诉人的犯罪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应当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定罪量刑。 -二、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对上诉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明显量刑过重。 -1、一审法院在被害人死因不明的情况下,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上诉人死刑立即执行,未免有失慎重,量刑过重。XX医科大学《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检验号:F071228)证实了被害人头颅曾经遭受过机械性暴力作用,但是属于非绝对致命性损伤;同时建议有关各方综合案件中的所有材料分析后再对被害人的死亡原因以及死亡经过做出最后判断。XX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南公刑法尸字【2007】253号《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鉴定书》也证实:死者生前头部曾受伤,但就其损伤不足以说明死者的死因……躯干部分除了分尸形成的损伤外未能发现其他明显的暴力损伤。而上诉人分尸抛弃的行为则是在被害人死亡后的第二天,上诉人清醒之后,惊慌之下因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才临时进行的(当然,上诉人分尸抛弃的行为是错误的)。据此可见,被害人的死因并不明确,无法确定上诉人的侵害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亦即无法确定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是因上诉人的侵害直接所致。因此,在被害人死因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不应判定上诉人的行为已经达到了罪行极其严重的程度,至少在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得出唯一结论的情况下,不应当判处上诉人死刑立即执行,以坚持贯彻国家“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上诉人的主观恶性不深,本案是事出有因。 -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上诉人和被害人在吸食毒品后,因争吵打斗而引起悲剧的发生。我们都知道人在吸食毒品后,精神状态会出现恍惚,同时遇到刺激又会异常兴奋,而意志能力却会受到限制,导致行为往往难以自控,上诉人因被害人的回击而加深毒品刺激,在精神既恍惚又兴奋的状态下持续对被害人进行侵害。当然,这并不影响到刑事责任的承担,但显然具有某种可以理解的因素。同时,是应当指出上诉人吸食毒品的行为本身确属违法行为,但就本案而言,其主观恶性还不是很深。此情节希望二审法院在量刑时能给予重视。 -3、案发后,上诉人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好,其供述和现场指认行为前后连贯,互相印证,使得案件的查处始终处在一个主动的环境中。同时,上诉人也一度表示,希望能对被害人家属给予一定的赔偿,表现了真诚的认罪悔罪态度。对此,辩护人恳请二审法院在量刑时能够予以考虑,对上诉人酌情从轻处罚。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法律是威严的,上诉人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重大危害,也给被害人的家属造成了极大的情感伤害,上诉人为此也将付出极大的代价,受到法律严厉的惩处。但法律也是公平的,上诉人理应受到公正的对待。结合案件事实,根据刑法上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上诉人罪不应至死,且本案还存在尚可置疑、值得商榷之处,在量刑上更应慎之又慎。人死不能复生,人命关天,审慎为先。谨此,辩护人恳请二审法院能够基于“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充分考虑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对上诉人予以从轻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法庭予以采纳。辩护人:XXX-律师2009 年 6 月 日-
孙军叶
问题:你好,我先问一下,我爸被摩托车撞了,两根肋骨骨折,现在住了十三天院,今天查腰部轻微骨折,对方全责,现在对方不给出医院住院费了,还有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什么都没给,走了,我现在该怎么做
既然已经报警了 认定了对方全责 可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至于误工费等需要等出院后或做完鉴定 方可计算准确金额。如果对方不支付 你方先垫付医疗费 根据伤情轻重 确定是否需要做伤残鉴定 然后起诉 要求对方支付因本次事故导致的所有费用。
即明拆迁
问题:我有一套住房,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现在是按住转非赔偿的,但是营业损失是算在一起的
你好,你有合法的营业手续,就应该对营业损失进行补偿,这一块和房屋补偿是分开的。如果算在也一起给你了一个总数额,可以要求查看具体的补偿项目和标准。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我们!
单琪琪
问题:你好丁主任,我的亲戚现在已经被批捕了,我想请您为他辩护可以吗?
可以和律师联系,在会见了解案情后,作从轻辩护
单琪琪
问题:江苏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2015年的最新赔偿标准
可以和律师联系,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赵明浩
问题:你好丁主任,我的亲戚现在被批捕过了,能不能请您为他辩护呢!
您好,刑事案件一般分为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三个阶段。根据法律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即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现在您的亲戚已经被批捕,律师已经可以介入,提供法律服务。我是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我们所有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团队,如果需要相应的法律服务,欢迎和我联系。
单琪琪
问题:你好我的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 鉴定误工期限 150天 护理天数60天 营养期限 75天 我的月工资6000 麻烦能帮我计算出具体赔偿数额吗 ?
需要根据你的户籍性质计算,电话咨询律师,
王晓波
问题:前几天我舅舅他们因为聚众斗殴,有好几个人被打到住进了医院,所以我舅舅他们被警察刑事拘留了,下周开庭,所以我想请个律师进行刑事辩护,请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
刑事辩护因为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的工作量、案件地点、律师要求等不同,律师代理费用也不同,具体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与律师及律师所协商。
何向前
问题:各位律师:<br>我今年9月买了一套商品房,是期房。当时看过样板房。样板房是2楼,我买的3楼。当时说户型是一样的,今天去工地看房子,发现3楼阳台都有30到40厘米的反梁。2楼和4楼都没有。反梁又不能砸,非常影响使用。如今我已经正常还贷看,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权益,可以换房或退房么?
可以要求按合同约定的房屋样式交房。
孙治钢
问题:各位律师:<br>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这些都是怎么算的,麻烦说的详细一点。谢谢
有的赔偿项目与伤残等级有关,建议与律师当面咨询了解!!!
吴丹
问题:你好,刘飞律师:<br>福建漳州农村的护理费和营养费怎么计算?
护理费按照同级别护工薪酬水平确定,营养费可以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刑事辩护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刑事起诉书后多久开庭
#刑事辩护
1267次阅读
打架刑事案件处理需要多久
#刑事辩护
1453次阅读
刑事起诉书拿了之后多久开庭
#刑事辩护
1128次阅读
刑事案件仅有口供可以立案吗
#刑事辩护
992次阅读
刑事案件仅有口供可以立案吗
#刑事辩护
992次阅读
刑事二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刑事辩护
1225次阅读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开完庭多久下判决书
#刑事辩护
922次阅读
交通事故法院来传票可以不去吗
#刑事辩护
837次阅读
关于
非法经营刑事辩护
精选专题信息
挪用公款一般判几年以上
2024.12.05
赌博金额超过多少可以判刑
2024.12.05
故意投毒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2024.12.05
挪用公款创造的收益归谁
2024.12.05
挪用资金90万判多少年
2024.12.05
恶意损毁他人财物罪怎么判
2024.12.05
两次抢夺的数额可以累加吗
2024.12.05
挪用资金26万判几年刑
2024.12.05
挪用他人资金怎么定罪定罪金额
2024.12.05
协助职务侵占罪怎么判
2024.12.05
职务侵占罪多少可以立案起诉
2024.12.05
有限公司法人私自挪用公款怎么办
2024.12.05
盗窃现金数额如何认定
2024.12.05
犯罪5年内再次犯罪可以判缓刑吗
2024.12.05
法人挪用资金出纳有责任吗
2024.12.05
经侦传唤犯罪人是立案吗
2024.12.05
热门推荐
热门刑事辩护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
强制措施律师
取保候审律师
司法鉴定律师
刑事诉讼律师
刑事赔偿律师
毒品辩护律师
强奸辩护律师
暴力犯罪辩护律师
公司犯罪辩护律师
国家赔偿律师
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死刑辩护律师
贪污受贿辩护律师
刑事风险防控律师
刑事立案律师
刑事自诉律师
职务类犯罪辩护律师
职务侵占辩护律师
金融诈骗辩护律师
无罪辩护律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
刑法法规律师
刑事案例律师
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几天
2025年什么是强奸罪怎么认定强奸罪
取保候审认罪认罚最好不要签对吗?
被取保候审认罪认罚最好不要签具结书吗
在取保一年时间到期后如何处理?
涉嫌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取保一年时间到期后如何处理?
我国认罪认罚告知书最好不要签吗?
对于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检察院取保签认罪认罚可以不签吗?
刑事辩护委托书
刑事辩护委托协议
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
接受指定刑事辩护函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同益简易模板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范本
刑事答辩状示范文本
委托辩护合同
开设赌场辩护词
贩卖毒品辩护词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的期限
有期徒刑缓刑
缓刑考验期
缓刑是什么意思
减刑
戴罪立功
限制减刑
无期徒刑减刑
假释
假释的条件
假释考验期
假释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的条件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
无期徒刑是关到死吗
无期徒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
退赔
违法所得
没收财产
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开除公职
剥夺政治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
包同贺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150-5209-9995
咨询律师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徐晓鹏律师
2025-01-10 17:11:27
您好,如果签订协议,赔偿后可以谅解。
问题:谅解关于金钱被诈骗嗯,应不应该给写谅解书?
包敬立律师
2025-01-08 21:54:37
会与之前的案件合并处理
问题:取保候审查出新案情会怎么处理我\\\\\\\?
王朋律师
2025-01-07 21:22:55
是砍伐林木还是破坏林地?
问题:占用省级公益林四亩怎么处罚?
钱威律师
2025-01-08 09:20:47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帮你分析
问题:想了解,盗窃前科,再次盗窃罪会怎么判?
包敬立律师
2025-01-06 20:24:57
不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问题:伤情鉴定告知书能否行政复议?
钱威律师
2025-01-06 07:14:39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详细沟通
问题:想了解,什么情况涉及洗钱罪判刑?
包敬立律师
2025-01-06 20:26:20
证据没有了,很难追究刑事责任,报警也没用
问题:三年前男女发生了关系,现在报警说强奸有用嘛?
包敬立律师
2025-01-06 20:28:36
不属于轻伤,应该是轻微伤
问题:脸部抓伤属于轻伤吗?
李兵律师
2025-01-05 16:00:04
江苏万谋律师事务所(徐州),李律师,可以全程指导诉讼。包含分析案情、整理证据、代写材料、代为立案等。全国最低收费1500起!衣舞爱舞灵酒肆肆爱巴爱,加我微聊…
问题:想了解,未成年盗窃案底会消吗?
李兵律师
2025-01-05 15:58:26
江苏万谋律师事务所(徐州),李律师,可以全程指导诉讼。包含分析案情、整理证据、代写材料、代为立案等。全国最低收费1500起!衣舞爱舞灵酒肆肆爱巴爱,加我微聊…
问题:想了解,持刀入室伤人应当怎么判刑?
钱威律师
2025-01-08 09:20:47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帮你分析
问题:想了解,盗窃前科,再次盗窃罪会怎么判?
包敬立律师
2025-01-08 21:54:37
会与之前的案件合并处理
问题:取保候审查出新案情会怎么处理我\\\\\\\?
徐晓鹏律师
2025-01-10 17:11:27
您好,如果签订协议,赔偿后可以谅解。
问题:谅解关于金钱被诈骗嗯,应不应该给写谅解书?
李兵律师
2025-01-05 15:58:26
江苏万谋律师事务所(徐州),李律师,可以全程指导诉讼。包含分析案情、整理证据、代写材料、代为立案等。全国最低收费1500起!衣舞爱舞灵酒肆肆爱巴爱,加我微聊…
问题:想了解,持刀入室伤人应当怎么判刑?
包敬立律师
2025-01-06 20:26:20
证据没有了,很难追究刑事责任,报警也没用
问题:三年前男女发生了关系,现在报警说强奸有用嘛?
包敬立律师
2025-01-06 20:28:36
不属于轻伤,应该是轻微伤
问题:脸部抓伤属于轻伤吗?
李兵律师
2025-01-05 16:00:04
江苏万谋律师事务所(徐州),李律师,可以全程指导诉讼。包含分析案情、整理证据、代写材料、代为立案等。全国最低收费1500起!衣舞爱舞灵酒肆肆爱巴爱,加我微聊…
问题:想了解,未成年盗窃案底会消吗?
王朋律师
2025-01-07 21:22:55
是砍伐林木还是破坏林地?
问题:占用省级公益林四亩怎么处罚?
包敬立律师
2025-01-06 20:24:57
不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问题:伤情鉴定告知书能否行政复议?
钱威律师
2025-01-06 07:14:39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详细沟通
问题:想了解,什么情况涉及洗钱罪判刑?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
咨询律师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刑事诉讼法辩护范文
下载
2
刑事辩护所函
下载
3
刑事辩护文书函
下载
4
刑事辩护委托书
下载
5
刑事辩护委托协议
下载
6
刑事辩护委托所函
下载
7
审刑事抗诉辩护词
下载
8
刑事审抗诉辩护词
下载
9
刑事辩护书的范文
下载
10
递交给法院的刑事辩护函的格式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拐骗儿童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违令作战消极罪
侮辱国旗、国徽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票据诈骗罪
盗窃罪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