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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所有财产还是一半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不管是谁挣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没有经过对方的允许,将财物赠与第三者,就是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这种赠与就是无权处分,是无效的。 对于这种无效的赠与,权益被侵害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全部的财产,而不是一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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