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使用
公积金办理
二手房按揭贷款共分7步,具体流程如下: 一、
借款人到
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
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
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
身份证和
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
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
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
签定的《存量房
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
土地使用证》(原件及
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
单身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四、
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
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
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
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六、办理
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
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
他项权证》; 七、发
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
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