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是指人
民法院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活动。我国实行“两审
终审”制度,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或
抗诉的第
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以及第
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都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裁判一旦生效,
诉讼即告终结。因此,再审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进入
再审程序必须符合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我国实行
二审终审制,因此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定或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程序又被称为上诉审、终审程序。二审不是
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已达成调解或在
上诉期内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裁判就发生效力。需要注意的是,二审的裁定或者判决一经做出,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对其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