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股票和企业债券罪的构成情况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且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属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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