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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与债的担保的区别
担保物权与债的担保的区别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05 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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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与债的担保的区别
左元宏
问题:你好,钱锋律师:<br>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是个别业主自己组成的管理机构,但收费和以前物业公司收费一样,承诺会将小区建设美好,首先想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合法其是否应履行和物业公司一样的义务权利及职责赔偿等。<br>小区没有监控设施,有大铁门及值班人员(所谓保安),但今天早上我起来发现我和老公包里的钱都不见了,(包一个放在客厅,一个放在书房),不用说一定是有小偷光顾了,上午单位还有急事先上班去了,所以下午才报案,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组织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管理机构不合法。
杨生顺
问题:各位律师:<br>银行已经起诉,那个拿钱的人联系不上,该怎么办?我是主贷人,银行贷款是否应与担保人,共同还债?
主贷款人还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谁有钱执行谁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贷款合同上的债务人与实际债务人不一致时如何承担责任
原则上以合同签字的债务人为准,有证据证实实际债务人的,名义债务人在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实际债务人承担责任。 尽管合同上债务人不是实际借款人,但合同系在其意思表示下签订,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借款关系即在其与银行之间建立,至于其与实际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他们内部关系,这不影响合同上债务人与银行间的合同关系。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是,法律上如何认定
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1、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2、共同之债不可部分履行,连带债务可以部分履行;3、对连带债务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共同之债除履行外仅有相对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转让担保物权随之转让吗
债权抓人女的担保物权会随之转让,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担保物权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所以会随之转让。当事人设立担保物权的,应当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区别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区别有绝对性、相对排他性、完全性、永久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的的区别是特别大的,特别是对于相邻关系如果处理的当是可以更好的维持好双方的邻里关系,同时在建筑特区分所有权上也是一定要协商好才能更好的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的区别是什么
1、新债务人承担责任程度不同:债务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但并不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2、债务转让的第三人即债务受让人则应独立对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的合法转让原债务人的责任被免除,债权人只得要求新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3、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债务加入,指三人自愿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来成为新债务人,并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相连带债务,同时不免除原伟务人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券与股权有什么区别
股权和债券的区别有:1、投资方式不同:债券投资是以债券的形式投资,即投资之日按照合约,在投资的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利息,到期后,连本带息一起收回。股权投资是以股权所有者的形式投资,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2、投资对象不同: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对象有一定的差异性。债券投资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券,以及以成熟、现金流稳定的企业为主。股权投资主要投资于新兴的、增长潜力巨大的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投资重点。3、投资风险和收益不同:由于债券和股权投资性质的差异,因此在收益和承担风险上也有很大的差异性。与股权投资相比,债券投资风险相对较低,收益也相对较低。债券投资收益与债券利率、债券面值、债券价格和债券还本期限等因素有关。常见的债券投资风险有: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等。然而股权投资是一种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投资模式。如果投资了一个成功的企业,则可能获得高额回报,否则亦可能面临亏损,这一种典型的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4、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从法律关系上看债券投资是基于债务关系而产生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而股权投资是基于投资关系而产生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般而言债券投资者不介入公司决策。然而在股权投资参与下,投资者拥有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义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债务与家事代理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对家事代理权的司法解释纳入法典,进行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仅仅是柴米油盐的小额支出,也包括购房、购车、医疗、孩子教育等数额较大的支出。因此而产生的债务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哪些家事应当由谁负责或者多少金额的应该双方共同出面的,如果债权人对此不知情的,该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同样以共债向夫妻主张。但此时作为债权人如向夫妻一方因家庭所需借出大额款项,而在借条上并未载明事由或者夫妻中的一方未签字或者后期未追认,在举证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不易被法院支持。 在前述的因家事代理而产生的债务原则上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每个家庭的日常开销有所不同,“大额”的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为了避免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债务成为夫妻共债“即被负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吸收)规定,坚持“共债共签”的原则,一方面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以免“被负债”;另一方面保障债权人能充分实现债权。但在没有“共签”及事后追认的情况下,大额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何被认定为夫妻共债则加大了债权人的举证难度,即需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因此,债权人在出借大笔金额的借款时,应要求对方的配偶在借条上签字,并说明借款的用途(购房、孩子上学、经营XXX公司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小区化粪池损坏需要维修,这个费用是全体业主支付还是物业承担
1、化粪池不定期清理,导致堵塞、溢漏。不仅影响了人们正常生活,也污染了环境。2、如果化粪池也属物管范围,是需要负责化粪池每年定期的清掏问题。3、业主拒交管理费,其实这种做法比较偏激,这样做的结果却要承受违约金。建议业主冷静下来,采取另外的方式与物管商量更好的处置办法。4、实在商量不了,找当地政府部门解决处置。飞帆塑胶在此建议各业主,在购房的时候,应先跟物业商量化粪池维护问题,因为很多人并不了解,池子在使用经过中,如果每年无定期清掏,任意都有可能发生堵塞、渗漏或满溢,,这是比较严重的问题。希望能惹起居民的重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哪些情形下主债权消灭会导致担保物权消灭?
担保物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这里的“主债权消灭”是指主债权的全部消灭,根据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主债权的部分消灭,担保物权仍然存在,担保财产仍然担保剩余的债权,直到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时为止。此外,这里的“主债权消灭”指客观效果,与因谁的清偿而导致“主债权消灭”无关。也就是说,债务人自己清偿债务的,担保物权消灭;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债务导致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也消灭。归纳关于被担保主债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1)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清偿全部主债权;(2)是债务人对担保物权人亦存在债权并符合抵销条件时,其债权相互抵销而导致主债消灭;(3)是担保物权人与债务人因继承、合并等而发生混同,担保物权人与债务人成为一人;四是担保物权人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情况下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小区发生高空坠物物业责任是否需要承担
您好,针对您的小区发生高空坠物物业责任是否需要承担问题解答如下,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小区物业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1、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2、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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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03 14:50:41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问题:朋友借我钱一直托不返?
薛成波律师
2025-02-02 10:25:02
我应该怎样追回别人欠我的2万块钱?
问题:我应该怎样追回别人欠我的2万块钱?
石志忠律师
2025-01-30 19:35:42
可以搜集借条、支付记录、身份信息,到法院起诉。
问题:个人借钱不还的问题?
石志忠律师
2025-02-01 17:29:21
继续要求偿还,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问题:有一个人欠我一万块钱可是要了一个月才给我一千三百块钱?
石志忠律师
2025-01-29 13:31:17
中间有没有主张还钱?如果没有要,可能会过期。
问题:别人欠我钱不还欠了最少五年以上了?
杜强吉律师
2025-01-26 17:50:0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口头约定还款数额,己履行对方反悔?
石志忠律师
2025-01-26 15:33:58
属于不当得利,可以主张返还。
问题:想了解,多给农民工工资了怎么要回?
石志忠律师
2025-01-26 14:18:32
得有证据证明之间的关联性。
问题:想了解,借款人和收款人不一致怎么起诉?
石志忠律师
2025-01-26 14:22:38
可承认,如借条、合同、支付 记录、对方身份信息,起诉。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民间借贷;金额:5万~10万元?
王朋律师
2025-01-25 19:54:47
你好,请问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问题:高利贷走法律程序会牵扯到担保人吗?
石志忠律师
2025-01-26 14:22:38
可承认,如借条、合同、支付 记录、对方身份信息,起诉。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民间借贷;金额:5万~10万元?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03 14:50:41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问题:朋友借我钱一直托不返?
石志忠律师
2025-01-29 13:31:17
中间有没有主张还钱?如果没有要,可能会过期。
问题:别人欠我钱不还欠了最少五年以上了?
石志忠律师
2025-01-26 14:18:32
得有证据证明之间的关联性。
问题:想了解,借款人和收款人不一致怎么起诉?
薛成波律师
2025-02-02 10:25:02
我应该怎样追回别人欠我的2万块钱?
问题:我应该怎样追回别人欠我的2万块钱?
石志忠律师
2025-01-30 19:35:42
可以搜集借条、支付记录、身份信息,到法院起诉。
问题:个人借钱不还的问题?
石志忠律师
2025-02-01 17:29:21
继续要求偿还,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问题:有一个人欠我一万块钱可是要了一个月才给我一千三百块钱?
杜强吉律师
2025-01-26 17:50:0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口头约定还款数额,己履行对方反悔?
石志忠律师
2025-01-26 15:33:58
属于不当得利,可以主张返还。
问题:想了解,多给农民工工资了怎么要回?
王朋律师
2025-01-25 19:54:47
你好,请问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问题:高利贷走法律程序会牵扯到担保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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