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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对撤销司法鉴定意见书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鉴定意见因其所具有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而为法院采纳,而且具有重要的证据地位,一旦撤销会对审判活动和司法权威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撤回的。如果认为司法鉴定意见有瑕疵,可以采取补充鉴定、重新质证,甚至是重新鉴定等方式进行弥补。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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