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签署各种各样的协议。那么我们在签订协议这些协议的时候,都希望能够把我们所要规避的风险在协议中予以确定。但实际上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的一些变化,我们不得不对协议的内容进行一些补充或者是变更。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签订一份
补充协议。 对于补充协议的效力,能不能对之前所签署的协议进行一个变更或者内容的更改?其实补充协议顾名思义,补充协议,它就是对之前所签订协议的一个补充,是对之前所签订协议内容的一个完善。如果合同双方的
当事人在
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发现如果按照之前签订的协议继续去履行的话,可能会对双方都不是那么公平,那么在这个时候双方就可以协商,然后签订补充协议,对之前的协议进行一个更改。 因此从根本上来说,补充协议它实际上是对合同的一个变更。根据
合同法(自废止)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过双方当事人
协商一致,在这样情况下是可以变更合同的。当然我们在变更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是,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是明确具体的。就比如说我们在
买卖合同中,对于价款的这样一个变更,那么价款约定必须是明确。在双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那双方实际上就推定为未变更。因此如果我们需要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签订补充协议的话,那么补充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这是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
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