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错误
拘留或者
逮捕,可以要求
国家赔偿,而且这种
赔偿是
刑事司法赔偿。 根据我国《
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
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①没有
犯罪事实或者没有
事实证明有
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③依照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改判无罪,原
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④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
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根据本条规定,我国
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
人身自由权和
生命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