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二种保障方式:一是实物保障方式;二是货币补贴保障方式。根据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规定,
棚户区、片区改造中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可自主选择实物保障方式和货币补贴保障方式中的一种。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只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一)一般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户口。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
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
离异或丧偶的
单亲家庭)。2、住房。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3、收入。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市级以上重点工程
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或经济适用住房确认单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2、除被
拆迁房屋外,他处无房。3、年龄以
法定结婚年龄为准。(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