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诉前
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
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
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
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
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
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
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二、车祸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1、
管辖。
诉前保全,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2、保全裁定与
起诉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应当在30日内起诉或
申请仲裁。
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并可能引起申请人的
赔偿责任。3、保全的解除。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保全措施:(1)没有起诉或申请仲裁。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
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2)提供担保。在财产
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有相应数额并可执行的财产作为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保全。但提供担保只适用财产纠纷案件,即双方争议的事
财产权益。如果是非财产案件,担保并不能实现同保全同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