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的问题,律师最快9秒应答
立即咨询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消费权益专题
>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客体三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者的某些行为虽然表面上难以确认为该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只要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或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
2024-03-01 05:18:52
已帮助2605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特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网购助手不正当竞争的规定是哪些?
专业分析: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叫不正当竞争?
专业分析:什么叫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如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倾销等。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进行竞争的行为。那么,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表现有什么呢?请看下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外卖合作商的不正当竞争类型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权利之一。商标法对注册商标权的内容、行使方式、保护范围作了专门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其立法意图是编织更严密的法网,使这种行为受到来自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方面的防范和制裁。因此,在法律责任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此种行为依据商标法加以处罚。若不能适用商标法制裁,而行为人确实对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损害的,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法律责任。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7月6日发布《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保护知名商品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外卖不正当竞争所谓“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所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不正当竞争的主要危害
专业分析:不正当竞争(nfaircompetition)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市场经济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内在驱动力,通过供求、价格、竞争等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和引导社会经济运行的经济体制模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哪些
专业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第十五条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不正当竞争办理二审的方法有哪些
专业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会损害其他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依据我国1993年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依法规制,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罚。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如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成为当前不正当竞争中的一大难题。当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市场竞争环境,需要进行修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不正当竞争行为都包括什么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一、混淆行为。包括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等行为。二、虚假宣传。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三、商业贿赂。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五、低价倾销。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六、不正当有奖销售。七、诋毁商誉。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法律适用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1、垄断经营利用优势地位排挤竞争对手。2、侵犯商标权及商业混同行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伪造或者冒用有标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以及知名商品特有或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混淆、误认、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除提供以下三大类服务项目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其他服务收费全部放开:一是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是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是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计件收费】(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1)侦查阶段1200-8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2.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二)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1000万元以上1-2%(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计时收费】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一)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二)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具体如何计算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内)的时间,以一半计时。【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时限、收费数额或比例。合同中应当载明已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知识产权上的不正当竞争
1、《反不正当竞争法》究竟是属于经济法范畴还是民法,法学界多有争论。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属于经济法的范畴、且为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一部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这才是符合我国的基本法。2、第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经济法。持这一观点的主要是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的一些专家和学者 。他们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而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我国经济法 。其主要是以调整国家在干预和调控市场经济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为基本内容的法律规范,因此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当属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一部重要的部门法。3、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民法。持这一观点的主要是我国立法界和司法界的部分专家和学者 。他们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调整市场交易的法律,其倡导的原则是: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并应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该法所列举的并且明令禁止的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当中,主要的是民事侵权行为,所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列入民事法律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法属民法范畴,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竞争行为,是对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延伸。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经营者的雇员能否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章所规定的法律责任虽然都是针对经营者本身的,但是在目前的理论界和实践中仍有不少人认为对实施行为的经营者的雇员应当直接按照反法处罚,如孔祥俊先生就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经营者,实质上应当包括参与或者影响市场竞争的任何人。”在司法实践中对经营者的雇员用反法进行处罚的实例也有不少。 我认为,根据反法的立法原意和反法所应起到的作用,不应当将经营者的雇员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理由如下:雇员防碍竞争的行为不外乎这两种情形,一是代表经营者实施的竞争行为,这种情况下雇员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归于其代表的经营者,而不是归于雇员本身,雇员本身不是竞争的参与者,雇员在其实施的防碍竞争的行为中没有自身的竞争利益,对于不存在竞争利益的行为者不能用反法来处罚。 二是为了谋求自身的不法利益而进行的客观上损害他人竞争利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雇员所希望获取以及实际获取的利益并非是竞争利益,而是其他利益,应当由侵权行为法和劳动法等别的法律来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将经营者的雇员列入反法的惩罚对象,会使反法所承担的任务过于沉重和分散,既不利于利用反法去惩罚那些在经济生活中比较突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会导致很多法律的竞合现象,使本来可以用民法、劳动法等很好解决的问题复杂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该保温厂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
作为一个保温厂,其基本行为可能涉及下面几个方面的行为,即其行为如果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下面行为的规定,则构成,即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经营者:(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第11条 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第14条 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及第8条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第9条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10条侵犯商业秘密
损害赔偿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二手货当全新卖怎么维权
#损害赔偿
1066次阅读
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1245次阅读
非正当竞争怎么赔付
#损害赔偿
1305次阅读
买黄金上当受骗怎么办
#损害赔偿
836次阅读
买黄金上当受骗怎么办
#损害赔偿
836次阅读
二手耳机当新品卖是否构成欺诈
#损害赔偿
1076次阅读
二手当新品卖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损害赔偿
1402次阅读
二手物品当新品卖是否构成欺诈
#损害赔偿
1272次阅读
关于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特征
精选专题信息
两个女儿可以招一个上门女婿吗
2024.12.05
7岁小孩死亡赔偿多少钱
2024.12.05
意外事故的赔偿金如何分配给个人
2024.12.05
残疾人没有监护人可以吗
2024.12.04
8万3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
2024.12.04
损坏他人财产属于什么行为
2024.12.04
丈夫出意外死亡妻子有补偿款吗
2024.12.04
死亡抚恤金有争议几年结算
2024.12.04
三个人共同的责任法院怎么判定
2024.12.03
事故赔偿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2024.12.03
过错责任赔偿是按实际损失赔偿吗
2024.12.03
伤残赔偿跟医疗费赔偿一起赔吗
2024.12.02
重大事故赔偿款是亲属财产吗
2024.12.02
意外赔偿金如何分配相关法律
2024.12.02
公司没有资产怎么赔偿
2024.12.02
损坏财产案值按原价算吗
2024.12.02
热门推荐
热门损害赔偿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人身侵权律师
消费权益律师
公共安全律师
学校侵权律师
动物伤人律师
高空坠物律师
运输损害律师
其他侵权律师
名誉毁谤律师
妇幼权益律师
产品质量律师
财产侵权律师
企业侵权律师
侵权法规律师
侵权案例律师
2025年高铁可以带充电宝吗
侵犯肖像权罚款多少
侵犯隐私权怎么认定
侵犯名誉权怎么判定
什么是补充赔偿责任
被别人骂了可以起诉吗
被打成重伤的赔偿标准
被打一巴掌赔偿多少钱
皮外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
损害赔偿协议书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劳务损害赔偿合同
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
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
人身损害赔偿起诉书
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
财产损害赔偿起诉状样本
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协议书
非法集资
性犯罪
强奸案
强奸罪
猥亵儿童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杀人未遂
过失致人死亡
招摇撞骗罪
拐卖妇女
贩卖儿童
非法拘禁
非法持枪
诈骗罪
电信诈骗案
盗窃罪
绑架罪
抢劫罪
抢夺罪
敲诈勒索
包庇罪
渎职罪
职务侵占罪
行贿罪
倒卖文物罪
偷税漏税罪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钱威律师
2025-02-23 16:37:30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别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发我的照片还有小孩的照片和聊天记录在网上造谣生事怎么办是这样的他说我欠他的钱然后说好分期给他现在他又变卦发我的隐私信息在网上网暴没经过本人同意就发我的信息隐私?
钱威律师
2025-02-21 21:54:04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死亡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
钱威律师
2025-02-21 10:06:44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重伤一级赔偿多少万合适?
汪明明律师
2025-02-20 14:19:40
您好,我这边是王牌律师事务所的,请您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一下具体情况。
问题:对方把我打了我没还手我去住院了现在几个月过去了调解不愿意赔钱还说他自己有自杀史有抑郁症还验的神经病报告还没有出?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18 15:43:47
你好,咨询的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手表在澡堂丢了怎么办,想了解我在澡堂丢失手表,有责任认定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18 10:05:41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说一下
问题:整形失败,想要求赔偿?
汪明明律师
2025-02-17 18:22: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问题:王律师,祖坟在耕地上有100多年了,被破坏可以起诉?
李兵律师
2025-02-17 15:09:51
教育是你的权利,退学可以申请
问题:五年级可以退学吗?
钱威律师
2025-02-17 13:15:28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吗?
钱威律师
2025-02-16 18:12:43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我在婚姻介绍所办了个7500的套餐,半年3个,都见面了还是有些不太满意,有点虚假宣传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18 10:05:41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说一下
问题:整形失败,想要求赔偿?
钱威律师
2025-02-21 21:54:04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死亡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
钱威律师
2025-02-21 10:06:44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重伤一级赔偿多少万合适?
汪明明律师
2025-02-20 14:19:40
您好,我这边是王牌律师事务所的,请您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一下具体情况。
问题:对方把我打了我没还手我去住院了现在几个月过去了调解不愿意赔钱还说他自己有自杀史有抑郁症还验的神经病报告还没有出?
钱威律师
2025-02-17 13:15:28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吗?
钱威律师
2025-02-23 16:37:30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别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发我的照片还有小孩的照片和聊天记录在网上造谣生事怎么办是这样的他说我欠他的钱然后说好分期给他现在他又变卦发我的隐私信息在网上网暴没经过本人同意就发我的信息隐私?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18 15:43:47
你好,咨询的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手表在澡堂丢了怎么办,想了解我在澡堂丢失手表,有责任认定吗?
汪明明律师
2025-02-17 18:22: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问题:王律师,祖坟在耕地上有100多年了,被破坏可以起诉?
李兵律师
2025-02-17 15:09:51
教育是你的权利,退学可以申请
问题:五年级可以退学吗?
钱威律师
2025-02-16 18:12:43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我在婚姻介绍所办了个7500的套餐,半年3个,都见面了还是有些不太满意,有点虚假宣传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法院应当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下载
2
哪些情形可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下载
3
不正当竞争协议
下载
4
限制不正当竞争
下载
5
反不正当竞争协议
下载
6
不正当竞争协议书
下载
7
不正当竞争协议范本
下载
8
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下载
9
反不正当竞争投诉书
下载
10
赠与行为生效要件有哪些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投放危险物质罪
变造货币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报复陷害罪
非法搜查罪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