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
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所谓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