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房子设计问题。我们是回迁安置房,房子是小高层,我们选的是二楼,一楼是门面房,通知我们验房时,我们发现房子有问题,房间朝南外面是一楼门面房的平台,我们二楼的地面比平台低1.1米,由于平台比地面高1.1米,我们二楼的窗户高度也比其余楼层的少30厘米,而且??台比平台水平面只高10一15厘米。请问,这种设计违规吗?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