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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因此,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女方随时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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