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只对帮工人致第三人损害、被第三人致害以及帮工人自身遭受损害的赔偿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对帮工人致害被帮工人是否担责没有作出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可以看出,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帮工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被帮工人损害,完全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故根据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帮工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