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未亡一方,另一半才属于遗产。
其二,按照《继承法》对于这一半遗产予以继承,未亡一方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可分得第一顺序继承人人数之一的遗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该案中,死者的妻子、父母、儿子均有权继承死者的个人财产。
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前配偶死亡和再婚之后现配偶死亡的财产分割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在前配偶去世之后,凭借当事人的死亡证明可以直接解除和原配偶的婚姻关系,而再婚分割财产的这件事情和前配偶毫无任何关系。至于说现任配偶死亡的情况下,逝者生前合法遗产的分割,当事人的子女和父母都是有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