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主张离婚,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女方失踪满两年,先申请宣告其失踪,再起诉离婚。
(二)若主张抚养费,鉴于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在女方不履行时,男方可随时起诉要求女方支付。
(三)若涉及抚养权纠纷,女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男方可起诉确定抚养权归属,同时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