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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的特征应

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主观上为了犯罪
(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一是预备行为没有完成,因而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二是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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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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