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工资基数是按照日平均工资计算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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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算在工资总额里的。在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班工资肯定是要计算在工资总额里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工资本身就包括正常情况下的工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发的奖金津贴,和在其他特殊情况下付的工资,所以,加班工资要计算在工资总额中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加班费一般都不是按照职工总工资收入计算的,通常都是按照职工每小时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加班费的。不过,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具体看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如果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没有明确约定的,按实际工资计算加班费。
加班按基本工资请假按总额是不合法的,不管是加班工资还是请假,工资应当是按照同样的基数来进行确定的。我国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完成定额以外的工作,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是员工报酬的组成部分,需要缴纳个税,加班费算入当月工资,扣除5000元起征点后,余下的部分根据税率累计计算。员工在周末及法定假日加班干活,企业应当支付加班费。在支付加班费之前,企业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
加班费差额不是按最底工资算的,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干活,应当根据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最低标准是本人工资的1、5倍,企业支付基本工资后,差额部分应当也根据实发工资确定,可以用月工资折算出日工资。如果按照最低工资计算,员工加班费会少拿。
也是需要支付的。不管是否是计件性质的工作只要超出了实际的工作时间范围之外付出了劳动的都是视为加班的行为。加班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支付一定金额的加班费的,不支付加班费属于不合法的行为。
加班费发放额的工资基数的确定是一般会按照基本的工资还有岗位的工资以及职务的工资的总和来进行平均的计算;在计算加班费用的时候同样也要把奖金以及各福利全部算在里面,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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