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绑架罪的量刑审判,主要依据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九条的确切条款。该罪行一经判定,常会承受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尤其是若涉及到以歹意勒索财物等严重犯罪情节时,更有可能面临死刑的处罚。又倘若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过程中致使受害者沦为人质,甚至采取了极其残忍恶毒的措施使被害人受伤致死的话,那么他也极有可能遭至死刑的制裁。 然而,在部分特定条件下,例如绑架行动尚未成功完成以及存在法律上认可的从轻情节等情况下,罪犯享有的刑罚待遇便可能适度地进行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