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配偶又回来了,可能会申请撤销其失踪或死亡的宣告,财产关系应当恢复原状,但人身关系不自动恢复。就是说,继承所得的财产,要返还原物或者作出适当补偿。但是一旦已经进行离婚诉讼并得到离婚判决,或者经宣告其死亡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可自动恢复。如果已经再婚,现在的婚姻关系不受其失踪或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影响。当然,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应宣告失踪或死亡而被解除,被宣告的当事人回来后仍然要承担对子女的责任,但是若然子女已经被收养,不得单方解除收养关系。
综上,就算配偶下落不明,也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或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从而解除与其之间的婚姻关系。就算过后其失踪或死亡的宣告被撤销,如果你已经再婚,先前的婚姻关系也不会恢复,不会导致重婚。
配偶失踪之后,若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话,那目前来说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毕竟现在找不到对方的人,自然也不清楚对方是不是想要离婚的。而在诉讼离婚中,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或者死亡,然后再来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