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而这一方有欠债的情况,在满足法定条件时,债权人是可以申请执行该房产的。
倘若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房产证仅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得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届时房产有可能会被执行。
要是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一般来说只能执行欠债方名下的个人财产,其中就包括他在房产里所占的份额。不过要注意,在执行的时候得保障被执行人以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和居住权等。
总之,对于房产证一方欠债是否会被执行这个问题,得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来进行综合考量。要是对具体情形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