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
同居住期间,一般按照以下原则来认定
共同债务:其一,因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而产生的
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像购
买房屋的款项、生意往来的资金等;其二,即便没有明确用于共同事项,但基于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背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例如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倘若一方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而另一方又无法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那么这个债务就可以被认定为
个人债务。另外,在认定共同债务时,还得考虑债务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与共同居住关系的关联性等因素。总之,需要综合多方面的情况,以便准确认定共同居住期间的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