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对于外债的判决一般依据债务的性质与用途来定。
倘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而产生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夫妻双方一同偿还。
离婚时,既可以协商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之后该方再向另一方追偿;也可以约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要是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像用于个人消费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就应由该方个人承担,离婚时与另一方无关。
在实际的判决过程中,法院会把债务的形成原因、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起来考虑。
并且,还要留意债务是否有合法的凭证等相关证据。
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判决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