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到期后重新出具的借条通常有效。只要借条内容体现双方真实借贷意愿,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能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的有效凭证。
(二)重新出具借条时需明确关键信息。应写明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方式、新的还款时间等内容,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三)建议保留原借款相关证据。即使有新借条,也应留存原借款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材料,增强借贷关系的证明力,防止债务人日后否认借款事实。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一)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