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没对彩礼的具体数额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彩礼一般是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等方面来确定的。
通常来讲,彩礼是男女双方在婚前给予对方的财物,其性质属于附条件的赠与。
倘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还有婚前给付并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男方能够请求返还彩礼。
然而,对于具体的数额,法律并未有统一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像彩礼的支付情形、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
因此,彩礼数额主要由双方协商来确定,同时必须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