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涉债务已过六年,先审查有无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可导致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三年。
(二)若无中断或中止事由,债务人可在诉讼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债权人请求;若债务人未提抗辩,法院仍可能支持债权人。
(三)若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随时可主张权利,时效从首次主张权利起算。
(四)债权人应收集催款记录、债务人承诺还款等证据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