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若有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 5000 元之上;或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 5 万元之上;或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 20 人之上;抑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0 人及以上前往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等情形,便属于聚众赌博行为。
需留意,各地司法机关会依据本地实际状况对具体数额标准予以适当调整。
通常来讲,只要达到上述标准中的一项,就有构成聚众赌博罪的可能,从而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