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中,通常不能直接对配偶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
只有当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被执行人配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特殊情形时才可以。
一般而言,执行应当限制在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范围内。
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执行时应给被执行人配偶留出相应的份额。
不过,倘若被执行人配偶对债务的形成存在过错,比如明知债务且将其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那么在执行时就可以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相应的处理。
总之,不能随意对配偶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执行以及如何执行,以此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