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
拘留期限存在多种情形。通常来讲,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之人,若认为需予以
逮捕,应在
拘留后的三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而在特殊状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天到四天。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至三十天。人民检察院需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由此可知,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 37 天。不过,这只是普遍规定,不同案件可能会依据具体的法律情况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