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推搡未必构成互殴。
在法律范畴内,互殴一般指双方怀着伤害对方的意图,彼此实施暴力攻击行为。
倘若仅仅是互相推搡,不存在明显的伤害意图以及较为严重的暴力行为,或许不会被认定为互殴。
就像在一些日常的小摩擦场景中,双方只是短暂地推搡一下来表达不满,且没有后续的攻击举动,这种情形更多会被当作民事上的纠纷行为来对待。
然而,要是互相推搡之后事态有所加剧,一方或者双方又有了进一步的殴打、伤害行为,那就有可能转变为互殴。
这在对民事赔偿责任、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责任进行判断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分点。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