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主犯即便情节较轻,也违反了《刑法》第 303 条第 2 款。
“情节较轻”通常涵盖赌场规模小、开设时间短、参赌人数少、未获高额利益等情形。一般而言,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
但若存在从轻或减轻情节,如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积极退赃等,法院在量刑时会加以考量,有可能判处管制或适用缓刑,且在判处罚金时也可能在法定范围内从轻确定罚金数额。但最终的量刑仍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