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拘留满 37 天后若被逮捕,会告知家属。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之人,若认为需逮捕,应在拘留后的 3 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 1 日至 4 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 30 日。人民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7 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被逮捕,除无法通知的情况外,应在逮捕后 24 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若不批准逮捕予以释放,也会通知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