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里,从侦查阶段到检察院的时间有明确限定。
通常来讲,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
要是案情复杂,到了期限还不能终结的案件,能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要是属于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倘若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也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侦查结束后就会把案子移送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