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按 70%与 30%划分责任赔偿时,存在以下情形。
其一,关于双方车辆损失,若你车损失为 A 元,对方车损失为 B 元。
你需承担对方车损失的 30%,也就是 0.3B 元;对方需承担你车损失的 70%,即 0.7A 元。
其二是人身损害赔偿部分,像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倘若你的损失总和为 C 元,对方损失总和为 D 元。
你要承担对方损失的 30%,即 0.3D 元;对方要承担你损失的 70%,即 0.7C 元。
实际操作中,一般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再按此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