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若以营利为目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便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聚众赌博”:其一,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 5000 元及以上;其二,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 5 万元及以上;其三,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 20 人及以上。
在一般治安管理处罚层面的赌博行为中,各地的标准存在差别,通常赌资较大的标准在几百元到数千元之间。
需明确,赌博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远离赌博是规避法律风险的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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