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人将资金私自挪用属于极为严重的违法行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倘若挪用资金的数额较为庞大,且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即便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开展营利性活动;又或者用于进行非法活动,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挪用本单位的资金数额达到极其巨大的程度,或者数额较大却拒不归还,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当合伙人出现挪用资金的情况时,其他合伙人可以首先与该合伙人进行协商,要求其把资金归还回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的途径追回被挪用的资金,并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与此同时,合伙企业也需要强化内部的管理工作,对财务制度进行完善,以此来防止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