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夫妻共同债务得由夫妻一起偿还,并非各自承担一半的份额。只有当夫妻双方明确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并且该约定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才不能仅仅让妻子还一半。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利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全部的债权。
倘若夫妻中的一方承担了全部的债务,那么在离婚时,他可以依据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另一方追偿其应当承担的那部分。但这并不表示妻子就可以直接只还一半,具体的情形需要结合实际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