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网络赌博涉嫌犯罪并不能仅以单纯的资金数额当作唯一的判刑依据。
要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进行赌博或者将赌博当作职业的,就会构成赌博罪。
通常来讲,组织 3 人及以上参与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 5000 元以上;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以上;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以上等这些情形,就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开设赌场的,不论涉赌资金的多少,都有可能被判处刑罚。
倘若涉及网络赌博,还可能会涉及到洗钱等其他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便赌博资金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也可能因其他犯罪情节而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