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将涉嫌拒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进行移交,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定有罪。
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会对案件展开审查。
倘若证据存在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检察院便有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像出现证据收集程序违法从而影响证据效力的情况,或是证明被告人有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证据不够充分等情形。
而在法院的审判阶段,被告人拥有辩护权。
倘若被告人能够给出合理的抗辩理由,比如不存在拒不执行的主观故意,在客观上也没有拒不执行的行为等,法院经过审理后就有可能判定被告人无罪。
所以,移交案件仅仅是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个部分,最终的结果是依据案件的证据、法律规定以及诉讼过程中的各种情况来确定的。